弘扬和培育“现代肇庆人精神” 提高我市市民道德水平  

                  

                 广东肇庆中学副校长    林丹玲

    市的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了我市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接近翻一翻,全市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努力把肇庆建设成为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大城市。这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市人民的光荣而重大的使命。我们要完成这一使命,就必须弘扬和培育“现代肇庆人精神”,以便凝聚起肇庆人的智慧和力量,为不断克服前进路上的各种困难提供昂扬向上的精神动力。

   我们知道,在一种精神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弘扬很重要,而培育更根本。一般来说,弘扬相对于已有的,培育则带有创造性与新生性。“现代肇庆人精神”的弘扬与培育二者应该相辅相成,在培育中弘扬,在弘扬中培育。这需要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我认为,着力提高市民的道德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既是建设现代化肇庆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弘扬和培育“现代肇庆人精神”的体现。

   其实,较高的道德水平也是一种生产力,它可以大大改善人们的精神状态和心态,优化包括投资环境在内的人文生态。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道德水平如何,既影响自身形象,也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美国学者阿列克斯·英格尔斯认为:“那些先进的现代制度要获得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人的现代人格、现代品质。无论哪个国家,只要它的人民从心理、态度、行为上都能与各种现代形式的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相互配合,这个国家现代化才真正能够得以实现。”可见,道德水平的高低,不仅关乎个人善恶,更关乎事业成败、国家兴衰。弘扬和培育“现代肇庆人精神”,提高市民的道德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

    那么,道德水平如何提高,途径有三个:

    一、提高市民的道德认识

    我国对公民基本道德的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地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的前面,顾全大局诚实劳动。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我们可以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和社会各方面,不断地把这些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灌注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使大家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要努力使每个人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要在全社会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人道主义精神,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重人际、轻鬼神”的唯物主义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情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品德,以及中华民族代代传承的精忠报国、勤劳节俭、尊老爱幼、惩恶扬善、诚实守信、孝亲尊师、廉洁奉公、团结友爱、律己宽人、谦虚礼貌的优秀品质。

二、形成正确的道德导向

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带强制性的导向作用于促进人们良好道德观念和行为的形成: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严格管理中,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中,运用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打击歪风邪气,鞭挞腐败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环境: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引导人们养成自觉按社会利益要求调整自身行为的习惯。

三、进行广泛的道德实践

   道德实践应该由全社会共同参与,人人自愿自觉。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把遵守道德规范作为加强个人修养、完善自身人格的基本功来付诸实践。我们要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以各种创建活动、公益活动、庆祝活动、纪念活动、评选表彰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使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弘扬和培育“现代肇庆人精神”,进一步提高市民的道德水平,创造自由和谐、团结互助、诚信守法、昂扬奋发的良好社会道德环境,是实现我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的基本保障,让我们为之努力!

                                             200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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