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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巾帼颂风流”市直女干部风采展示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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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肇 庆 市委宣传部
中共肇庆市直属机关工委
肇 庆 市 文 化
局
文 件
肇庆市妇女联合会 肇妇字[2004]1号 ———————————————————————— 关于举办
“巾帼颂风流”市直女干部 风采展示会的通知 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展示我市女干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风采,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文化局、市妇联决定在今年“三八”期间联合举办
“巾帼颂风流”
市直女干部风采展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充分展示我市女干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参与建设现代化新肇庆伟大实践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广大女干部发扬“四自”精神,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以更大的热情参与肇庆新一轮的发展,为把肇庆建设成为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大城市再创新业,再立新功。 二、参加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在职处级女干部原则上必须参加。 三、组织形式 1、市直各单位原则上按原系统为线口联合组织1个节目。(各线口牵头单位见附表)线口内难以联合组织节目的,可以其中1个单位为主组织节目参演。 2、离退休女干部组织1个节目,具体工作由市委老干局负责协调;在职处级女干部除可自由参加所在系统的节目外,还要求参加由女领导干部联谊会组织的1
个节目,具体工作由市妇联负责协调。 3、由主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艺术指导小组,负责节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四、具体要求 1、节目艺术形式不限,歌、舞、诗朗诵、小品、时装表演、书画展示、魔术、杂技、器乐、武术、健美操等均可,每个节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分钟。 2、节目内容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体现昂扬向上的女干部精神风貌。 3、演出地点初定在星岩礼堂;演出时间初定在三月上旬。 4、参演人员的演出服装、道具、排练等所需经费由参演人员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5、各线口单位在拟定节目形式及内容后,于2004年1月18日前报送市妇联。为避免题材及形式重复,待活动艺术指导小组总体平衡确认后,再开始排练。 联系电话:2250907、2232626、2288860 附件:市直女干部风采展示会协调分工表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肇庆市直属机关工委 肇
庆
市
文
化
局
肇
庆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妇女
风采展示活动△
通知 抄送:陈文
抄送:陈文敏同志、顾作义同志、郭锋同志、
陈以良同志、黄玲同志 肇庆市妇女联合会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市直女干部风采展示会协调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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