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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美德在农家”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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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决定在广大农村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按照省妇联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肇庆市开展“美德在农家”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及家庭的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进家庭”为切入点;以妇女学校为载体,引导广大家成员告别陋习,弘扬新风,积极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
具体要求 以村为活动考核单位。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在镇妇联的指导下,村妇代会具体组织活动。 1、党的政策进家庭 妇女学校以《南方日报》、《西江日报》、《中国妇女报》及有关资料为教材,经常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家庭成员积极支持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完成政策规定的有关任务。 2、法制教育进家庭 妇女学校设置法律教育课程。每个家庭都有法律读本。家庭成员按要求完成普法考卷,没有“黄、赌、毒、邪”等违法犯罪行为。 3、实用科技进家庭 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科技培训,妇女学校每季度一课实用科技培训,青壮年妇女到课率90%以上。科技致富见成效,家庭人均收入达所在镇平均水平以上。 4、文化教育进家庭 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家庭成员均“脱盲”。村级妇女学校订阅《南方日报》《西江日报》《中国妇女报》,家庭藏书30本以上并订阅报纸或杂志。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健康的文体活动。 5、卫生保健进家庭 妇女学校定期开设卫生保健讲座。家庭成员健康知识知晓率80%以上。家居清洁卫生、摆设有序。人畜分居,禽畜圈养。儿童完成计划免疫接种,孕产妇参与保健管理并住院分娩,家庭成员实行计划生育。 6、文明美德进家庭 家庭勤劳致富,勤俭持家。夫妻恩爱,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家庭成员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组织落实 1、 县、镇妇联要深刻认识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定位,争取支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策划,扎实工作。要因地制宜,培养典型,分类指导,抓点带面,层次推进。 2、我市 “美德在农家”活动是“肇庆市千村生态文明工程”的具体宣传教育内容之一。要坚持把“美德在农家” 与“卫生进村居,健康在家园”活动结合起来,改善家庭的生活环境。 3、市、县直单位妇委会要结合“结对帮扶”,支持基层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 4、各地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定期表彰“文明家庭”及家庭美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 肇庆市妇女联合会 二○○三年八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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