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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如下:
主要任务
市妇联是中共肇庆市委领导下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任务是: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妇女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三)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涉及妇女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四)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区级妇联领导干部,配合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五)联系社会各界妇女组织,巩固和扩大各妇女团体组织,全面推动妇女工作;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妇女侨胞的联谊,扩大交往,友好合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任务,市妇联设5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妇联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人事、纪检监察、老干、计生、统计、机关财务、工资、资产、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市直单位妇女工作;开展调研,编印《妇女工作》。
(二)宣传部
开展妇女思想、文化、科技等宣传教育;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宣传妇女工作和先进妇女典型。
(三)儿童部
执行儿童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参与儿童工作的社会监督,宣传“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协调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开展社区儿童工作;推动儿童阵地建设;宣传儿童工作典型。
(四)权益部
参与普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侵权案件;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女干部培训规划,建立优秀妇女人才信息库;负责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级妇联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推动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开展社区维权工作。
(五)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政府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纲要;组织、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贯彻上级妇儿工委工作部署,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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