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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简称《儿童纲要》)。我市结合实际,努力贯彻实施《儿童纲要》。1991年制定了《肇庆市“八五”时期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1995年制定了《肇庆市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简称《儿童规划》),明确了我市儿童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社会对儿童的保护和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儿童生存环境逐步优化,儿童事业的发展取得可喜的成绩。
肇庆市《儿童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由肇庆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组织编写、论证。其数据资料由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食盐专卖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环保局、市计生委、市文化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科协、市防疫站、市爱卫办等20多个单位提供。报告经肇庆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审定。评估报告全面总结了我市《儿童规划》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策略与措施。
一、儿童发展社会环境逐步优化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肇庆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383.40亿元,比1990年增长4.6倍;财政收入11.06亿元,比1990年增长2.8倍;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97元,农民年人均收入3816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1990年增长90.50%和116.10%。经济增长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政府增加对教育、妇幼卫生事业投入。1995~2000年,市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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