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深入开展“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

保障法》办法”宣传周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维权,肇庆市妇联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9月24—30日开展主题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和谐肇庆”的“《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周”活动。全市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个一”活动,掀起宣传贯彻学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妇女法〉办法》)的热潮

一是举办一场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9月21日上午,肇庆市妇联、高要市妇联和南岸街道妇联三级联动,举行宣传贯彻“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暨‘拒绝黄赌毒、远离艾滋病’”咨询活动。据统计,1000多人到现场咨询、参与有奖问答和观看禁毒防艾图片;现场派发“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小册子、禁毒防艾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全市8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妇联均联合当地有关部门举办了大型的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

二是在妇女骨干中举办一场培训、讲座。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干部对《省实施〈妇女法〉办法》的理解,各地妇联还专门邀请了法律专家对该法进行专题讲解。高要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市妇联联合举办高要市妇女干部培训班,专门开设《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课程,全市科级女领导干部、各镇(街道)妇联正、副主席和各直属机关妇委会成员共160多名妇女干部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德庆县、怀集县分别举办《广东省实施妇女法办法》大型宣传讲座,邀请了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律系的卓东青教授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妇女权益的保护》专题授课,参加培训的妇女干部共900多人。

三是在报刊、互联网开展进行宣传。为扩大《省实施〈妇女法〉办法》的宣传面,市妇联及时在肇庆妇女儿童网上链接该法。《西江日报》在9月26日刊登题为“新法解读——《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0月1日起施行》”的专题内容,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宣传周前后,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广东省实施妇女法办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妇联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横幅、橱窗、宣传标语等宣传工具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全市共举办实施办法宣传咨询活动30场,为10多万妇女群众提供了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8600多份;开展培训50场,参加培训人员达75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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