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妇联喜获“肇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为表彰在“创模”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月11日,肇庆市委、市政府在星岩礼堂召开肇庆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暨总结表彰大会。肇庆市妇联及侯秋莲等3名同志榜上有名,分别荣获“肇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肇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自199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以来,市妇联认真履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员单位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落实,为我市“创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妇联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肇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00—2010年)》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责任制,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一名责任人,落实创模任务,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在“创模”过程中,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策划、组织了系列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三八”节、“六一”节、“6·5”世界环境日等有利时机,通过媒体宣传、举办现场咨询和文艺演出、印制环保宣传画和家庭节能小手册、在城区主干道及旅游景点等主要地段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以“创模”为重点的宣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环保·健康·发展”大型环保咨询、绘画、征文活动,“妇女与环境”知识竞赛,肇庆“蓝天碧水好风光”少儿晚会,“亲亲大自然”等多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美德在农家”和“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态生态文明村建设,优化、美化、绿化家园,改善人居环境,教育、引导妇女保护农村农业环境;评选表彰了一批绿色家庭,并组织了“欢乐赢家·绿色家庭大赛”和“绿色家庭”资源节约行动DIY大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创模”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2006年10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授予肇庆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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