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追授马红梅“肇庆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号召全市广大妇女向抗洪英雄学习

    

今天,市妇联正式追授马红梅同志为“肇庆市三八红旗手”,并号召全市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向马红梅同志学习。

受第6号强热带风暴“派比安”的影响,我市遭受特大暴雨袭击,人民生命财产遭到严重损失。在与这场特大洪灾斗争的过程中,我市受灾地区的各级妇联干部及广大妇女群众表现出不怕牺牲、不畏艰险的顽强精神,涌现了一批抗洪救灾英雄,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广宁县赤坑镇妇联副主席马红梅同志在组织抗洪抢险转移疏散群众的过程中,突遇巨大的山体塌方,不幸因公殉职,年仅29岁。

在《关于追授马红梅同志为“肇庆市三八红旗手”的决定》(下称《决定》)指出,马红梅同志是基层妇联干部的杰出代表,是广大妇女的骄傲。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用短暂的人生谱写了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感人篇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尤其是1999年5月当选赤坑镇妇联副主席以来,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妇女工作的无限热爱,全身心投入到妇女工作中,在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推广农科技术、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赤坑镇妇女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她以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基层妇女干部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巾帼赞歌,为广大妇女和妇女干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马红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赞扬,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使广大妇女群众深受教育。

《决定》号召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干部要迅速掀起学习马红梅同志的高潮,学习她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爱民护民、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全市广大妇女要以马红梅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顽强拼搏、不怕牺牲的时代精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勤于学习,善于工作,甘于奉献,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肇庆作出新贡献。

8月8日,市妇联主席孙小华、副主席谢冬华一行亲切慰问了马红梅同志的家属,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表达了对烈士的崇高敬意,并将她的事迹上报了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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