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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妇女儿童事业欣欣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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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5周年纪实
2001年至2010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改善儿童生存条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肇庆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2—2010年)》,结合肇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了《肇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肇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并于2001年正式颁布实施,明确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 5年来,我市经济呈现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为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保证,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强化政府行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新发展。从2005年的统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展顺利,大部分指标均达到了中期目标,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公民意识逐步树立。 妇女参政议政 我市妇女的参政比例和水平有新的提高,女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妇女在参与基层和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市四套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市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女干部配备率为50%,比2000年上升近29个百分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其中有3个县四套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提前实现全国、省、市2010年妇女发展纲要规划目标。市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重16.6%,比2000年提高1.4个百分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分别占总数的21.4%、41.4%,分别比2000年提高3.3和43.6个百分点。企业职工女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36.8%,比2000年提高15.7个百分点,女职工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参与率达96%。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重由2000年的8%上升到2005年的23.6%,女干部年轻化、知识化进程加快,整体结构不断优化。 妇女儿童权益受保护 我市建立了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法援中心妇女权益部,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申诉、监督、援助机制。自法援中心妇女权益部成立以来,全市共受理援助案件152宗,并接待、解答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并设立了社区家庭暴力投诉点和维权服务站72个,建立了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和妇联劳动保障法律监督队伍,有效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5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强奸、强迫妇女卖淫、拐卖妇女儿童案。各级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了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 我市两级法院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封开县农村妇女蒙某1986年结婚时已将户口迁到丈夫所在的村委会,但是10多年来,当地村委会以多数村民代表反对为由,不给她母女三人分配责任田和土地安置费。蒙某多方投诉无果后,只好将村委会告上法庭。2001年10月,封开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拒绝给予蒙某村民待遇,不分配责任田收益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损害了蒙某及其子女的合法利益,判决被告按本村村民的标准支付蒙某及其子女的土地安置费共31000元。本案的判决,在全省法院首开直接适用宪法判决妇女及其子女享有责任田经营权、分红收益权的先河,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了这一有益的尝试,先后转发了信息。 女性就业面不断扩大 近几年来,我市坚持把扩大妇女就业和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拓宽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妇女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援助,推动了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社会从业人员中女性为101.5万人,比规划实施前的2000年增加17.9万人,增长21.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为0.3万人,比2000年下降16.4个百分点。 在农村,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加大种养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妇女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涌现出一批科技致富女能手和女科技带头人。据统计,5年来,市、县、镇三级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500多期,培训妇女7.5万多人,全市有8326名农村妇女获得“绿色证书”。 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据统计,2005年,我市小学在校生47.18万人,比2000年增长14.3%,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92%,小学5年巩固率116.4%。全市初中在校生20.40万人,比2000年增长8.3%,初中毛入学率为100.03%,比2000年提高2.73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5.3%。小学学龄儿童、初中在校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04%和1.13%以下。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2%,达到目标要求。全市基本保证流动人口的儿童在流入地接受9年义务教育。我市义务教育基本无性别差异,妇女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8年提高到2005年的9年。 我市还认真落实资助制度,解决贫困家庭子女的“读书难”问题。2003年以来,全市共有86613人享受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对未能享受省免收制度优惠的困难家庭子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减免书杂费、学费、住宿费。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市各中小学对51020名困难家庭子女减免各种费用929.75万元。 2005年,全市成人初等学校在校女生0.91万人,比2000年增加0.89万人,增长44.5倍;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女生0.28万人,占62.2%,比2000年上升3个百分点。接受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占女职工总数的87%,比2000年提高12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13.8 %,比2000年上升近5个百分点。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校女生比例占49.56%,比2000年上升14.56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我市妇女生殖健康达到新的水平,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0.2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提前达到了终期目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7.02%,比2000年提高了4.12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2005年,全市“五苗”全程接种率为94%以上、常规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的乡镇占总数的98.25%,达到2005年中期目标。2005年,我市108间有产科的医院被评为爱婴医院,全市母乳喂养率为95.96%,比2000年上升了4.36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 “十五”期间,我市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整体环境有了质的改变。2005年,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9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89%,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0.1和2.6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4.69%,其中户厕普及率达73.5%,分别比2000年提高11.19和18.4个百分点。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52.55%,比2000年提高6.55个百分点,有效地控制了农村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城镇卫生面貌也有较大改善。200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000年的14.49%提高到2005年的70%,增幅55.5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比2000年上升了2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25平方米,接近规划终期10.5平方米的目标。 (李文华 通讯员吴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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